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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社发展需加大引导扶持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已开始呈现出联合发展趋势,并探索成立联合社、合作社联合会。但联合社发展仍存在主体资格得不到确认、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需加大引导、扶持和规范力度。

    合作社发展出现联合趋势

    出于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地位、增加品种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延伸产业链促进产销衔接等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出现联合趋势,有同产业的横向联合,也有产业链上的纵向联合。

    调研了解到,目前同产业合作社横向联合成立联合社是合作社联合的主要方式,联合社的成立有效提升了合作社的市场话语权,降低了经营风险。如河北成立了全省范围内的蔬菜产业联合社,由联合社与超市进行对接谈判,既增强了合作社话语权,也使差异化的消费需求得到满足。

    联合社的成立还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规模化经营。2009年5月江苏省东海县供销合作总社牵头成立了“东海县永兴葡萄专业合作联社”,成员单位10个,社员近8000户。联社成立以来,以石梁河万亩优质无公害葡萄基地为龙头,不断扩大规模,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升产品档次。2009年全县葡萄种植面积新增3000亩,增收2000万元,最高亩产效益达1.5万元。

    联合社还有效避免了恶性竞争,提升了品牌效益。2008年苏州市东山镇18个茶叶专业合作社成立碧螺春茶叶联合社,为成员提供统一的技术管理、培训、宣传、营销,并统一注册“洞庭牌”碧螺春商标。非茶叶种植季节,联合社指导合作社种植其他作物,如脆瓜梨、枇杷、黄桃等,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在产业链的纵向联合上,有的是合作社尤其是联合社做强做大后,自己办加工、销售企业,延伸产业链的,也有与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企业等合作组成联合社的。

    2010年东台市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牵头与南京、南通、徐州、苏州、盐城、连云港的26家蚕业专业合作社和16家龙头加工企业在江苏省率先建立“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了产销统一。联合社拥有注册资金5108万元,成员8万多户,带动农民20多万人,总规模达到江苏蚕业的1/3,形成了推动整个江苏茧丝绸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

    除成立联合社外,一些地方开始探索成立合作社区域联合会,加强信息交流、技术合作与生产服务,有的还为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和销售平台。如浙江、湖北、海南、江西等地的示范社联合发起成立省级合作社联合会,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联合社发展存在三大问题

    调研发现,目前联合社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规范发展还需要解决三大问题。

    一是注册困难,法人地位缺失。由于联合社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法人而不是农户的集合体,在相关法律法规上缺乏相应规定,造成联合社注册面临诸多困难。

    目前各地的联合社或注册为合作社法人,或注册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为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部分联合社以所属各个专业合作社领头人为发起农户,重新登记为专业合作社,但这样一来,联合社其他未登记的非领头成员的利益就因缺乏法律依据无法得到有效维护。一些联合社为避免麻烦,便以社团法人身份注册,但这一身份不利于其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农业、工商部门也难以掌握其经营状况。对于直接注册为企业法人的联合社,一方面其法人身份与组织形式冲突,另一方面农户开展经营活动的成本更高了,除在组织形式上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还需缴纳大量的营业税增值税等,无疑有悖合作社成立的初衷,加重了农民负担。

    二是经营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江苏省大丰市市委农办发展科科长周亚斌认为,联合社牵头人选择是最大的问题。联合社需要技术全面、真正为农民利益服务、得到大家公认的农村能人来统领,否则难以服众,很难发挥作用。另外,许多合作社本身运作就不够规范,由此形成的联合社更加难以规范。

    三是缺乏有效监管。部分干部对联合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缺乏认识,投入精力不足,指导不到位,致使有些地区联合社发展处于盲目和自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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