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检验工作有效开展,对规范渔船渔机行业标准,保障渔民作业安全,推广应用新船型、新产品,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渔船事业的发展,1957年交通部和水产部商定,将渔业船舶的检验丈量、登记工作试点交由地方水产部门管理。当年首先在山东、河北的部分地区进行渔船检验的试点,新中国渔船检验的历史从此开篇。
1979年渔船检验工作由交通部移交农业部以来,渔船检验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转变,到“十一五”末全国经业务核定的检验机构达到893个,验船师达到5244人。
2010年全国检验渔船58万艘,受检率达到80%。渔船船用产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国年检产品50万台件。资质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2010年取得渔船设计、修造企业资质的企业分别为113家和1061家,有效规范了渔船修造市场,提高了渔船设计、修造质量。
我国已发展成世界渔船第一大国,渔船总量106万艘,占到全世界的1/4,在国际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柳正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我国渔船渔机装备及海洋捕捞渔业的现代化水平,总体来说仍处于初级阶段,需要不断吸收先进的工业技术和成果,加快提档升级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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