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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猪场,频遭逼迁何时休?


    发展养猪业,需让地方政府既有动力又有压力

    综合协调利益分配和成本分担机制。标准化规模养殖如何担当起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和价格的重任?如何才能让地方政府有发展规模养殖的积极性?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关键还是要从利益合理分配和成本分担机制入手。

    中国畜牧业协会提出,要围绕产业链的建设,同步推进所有畜牧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建成配套的饲料生产基地、兽药生产基地、畜产品加工基地以及相应物流体系等,从而使畜牧业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在这些产业链中,只有养殖生产部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免征所得税,其他相关产业全部需要纳税,而且可以组织劳动密集型生产,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增加地方政府发展养猪业的积极性。另外,可以建立畜牧业发展基金,从当地所有畜牧生产企业出栏的每头(只)畜禽提取一定金额,由当地县级政府和企业共同管理,用于扶持当地适度规模农户养殖和鼓励种植饲料作物。

    至于养猪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从技术层面来看并不是不可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需投入的成本大小,以及这个成本由谁来支付。专家认为,将环保成本完全由养殖户及所在地政府来承担不尽合理,既会影响到地方政府环保政策的执行力度,也很容易导致拿环保当“靶子”驱赶猪场,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的环保成本分担机制。

    解决环保问题,还可以从源头和饲养过程实现减排。中国畜牧业协会提出,首先,要科学合理地进行猪场选址和布局;其次,虽然整个畜牧业发展趋势是规模化经营,但布局时避免规模过大和过于集中,这样可以避免有限区域环境容量的养分过剩所导致的污染;另外,在技术与成本许可的前提下,可尝试从市场上选用合适的环保型饲料添加剂。还要加强畜牧法执法力度,使之能更好地保护合法生产经营者的利益。

    如何让各地政府部门对辖区内养猪业,乃至整个畜牧业的发展给予客观、公正的对待和管理;如何完成行业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又能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有效连接;如何平衡各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和收益,这些问题恐怕不是农业部门一家可以解决的。

    制定切实有效的针对养猪业的保护措施。养猪业是投资大、回报期长的产业,一旦规划批准建设,就不能随便动迁,同时要尊重历史存在的猪场,对过去在短缺经济时代作出贡献的养猪场更要慎重搬迁或关闭,地方政府不能动不动以影响招商引资为由禁养或关闭,甚至以规划为水源保护区或生态保护区等手段,把早已存在的猪场一关了之。要建立养猪场搬迁赔偿机制,帮助协调新猪场建设用地,维护和稳定养猪业健康稳定发展。

    杜绝环保部门对养猪场执法的随意性,建立合理的环保成本分担机制。养猪业是个生产过程,在排放标准上也有个转化过程,有个适应期,如果猪场一旦建设了,环保部门宣布关闭或搬迁,要举办听证会、征求行业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意见,不能发生今天合格明天不合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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