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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


沂水县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

  近日来,山东省沂水县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定点经营、安全第一、方便群众”的原则,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在全县确立30家高毒农药销售点。

  县里制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的具体条件和定点单位数量,由乡镇根据条件标准和分配数量确定上报,经农业、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核后,颁发《高毒农药经营定点证》,严格限定其经营范围和区域,实行实名购买、登记制度,进行可追溯管理。

  同时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行可追溯性管理。建立定点经营责任制,与定点经营单位签订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责任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销售假劣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药的定点单位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予以摘牌;建立农药质量抽检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对农药产品抽检,抽检中发现的农药质量问题予以曝光。     宜宣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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