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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的挑战与选择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主要有两条途径: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引导一部分农户退出承包地,增加人均土地占有规模从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二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起覆盖全程、综合配套、高效便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服务规模,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仍然不高,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长效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农村公共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十二五”时期,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公共管理体制。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鼓励引进国外先进加工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建设、完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二是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转变农村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工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十二五”期间,要着眼于兴县富民,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支柱产业,促进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快农村区域发展。通过制定区域规划和实施区域发展政策,探索不同发展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十二五”期间,要在粮食主产区、石山地区和草原牧区取得突破。

    创新农村公共管理机制一要完善农村公共品投入管护机制。“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着重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设施管护机制。二要推进县乡财政和行政体制改革。当前我国县乡财政收支紧张,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难以保障。深化县乡财政和行政体制改革,已成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在继续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县乡行政体制改革。

    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呈加快发展趋势。“十二五”时期,必须调整城镇化发展方式,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着力增强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城镇化成果更多地惠及农村和农民。

    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要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县城及中心镇,使之成为本地区集聚人口、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心。要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着力提高人口和经济聚集功能。加强城镇规划、设计、建设及综合管理,改善城镇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十二五”时期,要把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作为城乡改革联动的突破口。一是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二是加快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三是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促进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四是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五是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管理体系,在人口管理、子女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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