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根本保证,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发展少数民族事业五年规划。让我们团结奋进,共同谱写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继续加强侨务工作,保护侨胞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中的独特作用。
各位代表!
建立巩固的国防,建设强大的人民军队,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开展信息化条件下的军事训练。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全力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提高内地与港澳合作的机制化水平,支持粤港澳深化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祖国内地人民将与港澳同胞携手奋进,共享伟大祖国的尊严与荣耀!
我们将坚持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和各项政策。继续推进两岸协商,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产业合作,加快新兴产业、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深入开展两岸社会各界交流,积极拓展两岸文化教育合作。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共同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局面。我们坚信,只要海内外中华儿女继续共同努力奋斗,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一定能够实现!
各位代表!
我们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我们要保持与主要大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积极推进对话合作,扩大共同利益和合作基础。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推进区域次区域合作进程。增进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合作成果,推进合作方式创新和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多边外交,以二十国集团峰会等为主要平台,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动国际经济金融体系改革,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在推动解决热点问题和全球性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中国政府和人民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应对风险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做出新贡献!
各位代表!
回顾过去,我们创造了不平凡的光辉业绩;展望未来,我们对国家的锦绣前程充满信心!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勇敢面对各种挑战,开拓进取,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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