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党国英
3月14日,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其中涉及到一系列关于“三农”的重大政策和战略部署。“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必将迈上新的台阶。“十二五”规划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目标能否顺利推进,最重要的是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促进现代农业上水平,以确保粮食总产量的稳定增长;二是深化改革,建立城乡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三是进一步调整相关政策,实现农民收入的稳步快速增长。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未来五年在农业生产方面的重点是落实一千亿斤的粮食增产能力。落实这项工作并不容易。从资源潜力看,我国增产一千亿斤粮食不在话下,但从经济关系的作用看,制约粮食增产的负面因素还不少。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扩张,进城务工的总收入将日益增长,相比之下,农业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去城市务工而放弃农业的机会成本相对也越来越小,这导致一部分边际土地可能被撂荒。除东北和新疆等地外,我国农业主产区的农户经营规模增大很难,土地流转的比重很小,只在10%左右,这就限制了农业竞争力的提高。另外,我国农业主产区也是城镇化快速推进地区,大量耕地被蚕食,依靠“占补平衡”增加的耕地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不容乐观。这样来看,要创造出增产一千亿斤粮食的能力,并不容易。如何把潜在的粮食增产资源转换为现实的资源,对各级政府的确是一个挑战。
“十二五”规划关于农村发展方面的主导意见是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对民众的公共服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基本社会保障服务、维护法制和社会安定以及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这些服务在城乡之间素来存在差异,一是服务的质量数量不同,二是服务的规则也不同。“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要重点解决的是城乡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流动的市场分割问题,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向城市更快转移和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城镇化。为此,要冲破三大体制弊端,一是要改革户籍制度,方便脱离农业的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到城镇落户;二是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三是要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创造一个基础。目前,对这三方面的改革,中央只有原则性的意见,相关法律的修订还没有到位,地方政府的“试点”各有不同,在五年之内要形成非常明确的法制框架,看起来还不容易。但这三方面的改革又非常迫切,人民群众有着殷切的希望,各级政府应克服困难、积极推动;特别是中央政府应集思广益,创造性地深化改革。
“十二五”规划关于提高农民收入的目标也与改革有密切关系。我们常说的农民收入,包括了一些脱离农业的劳动者在城市务工的收入,且这部分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从长远看,农民收入提高的关键是培育专业农户,扩大他们的经营规模,提高我国农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此,要落实“十二五”规划重申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决议提出的建议,实现农民土地承包权的长久不变,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3-15/162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