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既要数量也要质量
□□ 本报记者 施维
在耕地红线的坚守中,人们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数量的保护上,而忽略了质量的保护。这一问题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据九三学社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耕地质量评定为15个等级,目前我国耕地平均等别为9.80等,总体水平偏低。其中,低于平均等别的10至15等地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57%以上。
“造成当前耕地质量下降的一个突出原因,是耕地占优补劣的情况比较严重。”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园林局副局长况平说。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吉林省主委支建华来自耕地最为肥沃的东北地区,他说,东北地区坡耕地黑土层厚度已从六七十年前的80~100厘米减少到现在的20~30厘米,85%的土地处于养分亏缺状态。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存在着高中产农田比重不断下降、土壤营养比例严重失调、耕层变浅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农业增长方式转变。
“保护耕地不能只要数量不要质量。”采访中,委员们提出,必须不断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有数据显示,如将占耕地总量10%的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田使其单产提高10%,就相当于新增耕地1300万亩。
民革中央提出,应大力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一是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专项基金,二是全面实施耕地有机肥增补工程,三是进一步组织实施平衡施肥行动。
“另外,还应依法赋予农民真正的土地所有权。”支建华认为,要使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所有者”而不是“租赁者”,调动农民保护耕地质量的积极性。
委员们还特别强调,必须实施严格的耕地质量占补平衡制度。况平认为,很多地方没有完整的考核体系,导致了对耕地占补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应建立耕地占补平衡质量评估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谢德体建议,应适时补划基本农田。对占用了基本农田而新开垦的农田,验收合格后应划入基本农田;对后来补充为良田的,也要适时划入基本农田范围内,并给占坏补好项目一定的补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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