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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假冒种子伤农坑农


    □□  本报记者 宋逊风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辽宁丹东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所长、著名玉米育种专家何晶研究员就当前如何防止假冒伪劣种子混入市场坑农害农的问题向记者谈了自己的建议。

    针对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一些种子袋上面标注的品种说明名不副实的问题,何晶说,《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明确规定,种子标签标注内容应真实、有效,与销售的农作物商品种子相符,对于主要农作物种子,品种说明应与审定公告一致。

    《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已有十余年,这期间我国种子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品种侵权假冒案件不断发生,对此,何晶找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侵权假冒行为成本低,获利高。二是侵权假冒行为隐蔽性强难以抓获。三是侵权现象鉴定难,处理难,维权打假成本高,效果差。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假冒侵权的问题,何晶建议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要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种子《品种说明》必须严格按照审定公告,不得有任何夸张、隐瞒或删改。一旦发现名不副实的即予以全部没收,并对经销者和供货商处以高倍罚款。二是种子执法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加大检查密度,扩大抽样范围和样本数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市场上销售的种子从质量、标签标注、生产销售资质、审定情况到种子的真实性的鉴定等方面,层层把关。三是要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取缔那些无力承担风险的单位及个人擅自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权利。对产权有争议的品种,需要经过DNA检测,确定不与其他品种雷同。四是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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