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和各级农业部门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了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1月10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在政策、科技、投入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构建完善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等五大体系,推动各项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园两场”整建制推进
“十一五”以来,国家实施了“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投入1.96亿元,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44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达到4400多项,农业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万余项。同时,投入1.19亿元,组织实施了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
此次会议上提出,“十二五”,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农兽药残留限量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尽快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点转化为生产者能用、会用、爱用的生产操作规范。要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从有条件的地方抓起,从最紧迫的产品入手,在抓好“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的基础上,依托“三品一标”品牌带动,由点及面,不断放大,逐步实现全地域、整建制推进。
四级检测网络高效运行
近年来,通过全面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总投资59.06亿元,已经建设了近1400个各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站)。针对大中城市消费安全的例行监测品种已包括6大类101种,检测参数达68项,覆盖全国259个城市。
在农业部制定的质检体系二期规划中,拟规划建设1个部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中心、16个部级专业质检中心、329个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960个县级综合质检站,建立起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基础的检测检验体系,实现部省地县四级检测网络“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要强化质检机构考核评定工作,实现检测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尽快将质检机构运行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品一标”机构向地县延伸
“十一五”期间,“三品一标”的部、省、地、县四级工作机构基本建立,“三品一标”总数达到7万多个。“十二五”,要加快将“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向地县两级延伸,把工作队伍培养练就成一支“体系健全、职能充实、业务精通、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生力军。要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速度,强化证后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
风险应急处置全国“一盘棋”
针对2010年初发生的“海南豇豆”等农残超标问题,各级农业部门快速反应,及时控制了事态的蔓延扩散。加强部门会商,强化部门联动,跟进开展了“整治禁限用高毒农药、保蔬菜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在571个蔬菜基地县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制度。农业部还及时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办法,规范质量安全信息的报送和发布工作。
未来5年,要健全应急制度,完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职责,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尽快建立全国“一盘棋”、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抓紧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加强科学研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防范能力。
执法监管网络“上下联动”
目前,全国31个省级农业厅局中,除一两个地方外,都已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处、办),2/3的地市和1/3的区县农业部门新组建了监管机构。特别是乡镇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已统一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之中。重庆市在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通过增加监管职能、增加1~2名监管人员、增加1~2台速测仪器设备、增加一定工作经费,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已开始对企业、合作社提供监管服务和技术指导。
未来5年的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要加快建立健全贯通部省地县和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起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结合农业执法体系创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本报记者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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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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