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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欢山美产业兴


人欢山美产业兴 ——彭阳县推进林改呈现新特点

  □□本报记者张国凤

  六盘山下的宁夏彭阳县,大胆探索半干旱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道路,努力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路子。全县现有林地面积215.3万亩,林木累计保存面积195.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75.6万亩,荒山荒地造林、经济林、城乡道路绿化及四旁植树等造林累计保存面积119.9万亩,森林覆盖率23.9%。

  201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彭阳县确定为六盘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县委、县政府坚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业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强化政策措施,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并着力推动生态型林业向生态经济型林业转变。目前,该县156个行政村、808个村民小组、5.47万户23.35万人,已确权集体林地面积195.6万亩,农民人均集体林地面积8.6亩,已发放林权证5.47万本,发证面积195.6万亩,发证率100%。

  对农民进行政策培训,是该县推进林改的一个亮点。结合“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在各乡镇举办林改政策宣传培训班,同时,成立县、乡、村政策咨询室,对群众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破解了干部群众在林改工作中的思想障碍。

  各乡镇、村严格按照“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公示林权现状—制订并通过林改方案—外业确权勘查—签订承包或管护合同—审核建档”几个步骤来实施。各村民小组推选出了3~5名熟悉情况、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代表组成林改工作理事会,积极参与林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重点把好了方案制定关、外业调查关、林权流转关、政策法规关、质量督察关和确权发证关。

  通过广泛调研,结合县情实际,明确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同时,制定了《彭阳县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3年)等一系列规范性管理制度,为林改工作完成后保护林地、林木资源提供了可靠的政策和制度保证。为确保林地面积准确、界线清楚、权属明确,当地对确实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少量林地,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明晰产权。对没有参加这次林改的农户,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给予农民平等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林改中的主体作用,真正体现农民的意愿,真正落实农民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让广大农民吃上“定心丸”,真正认识到“谁植树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好处。

  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发展林业产业紧密结合起来,走“以产业带生态”的路子。林果产业迅速崛起。当地30万亩集体低产山杏林通过高接改良,优化杏子品种,提高了单位产量和产值。林下养殖成热点。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发展”的模式,在公益林区大力发展林下散养生态鸡。通过项目扶持,完善公益林区水、电、路、护林房、鸡舍和林下生物围栏等基础设施,为林农提供了良好的养殖条件,进一步扩大了全县生态鸡的养殖规模。生态观光游兴起。依托“六盘山山花节”等活动,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生态观光旅游,实现了生态建设和产业培育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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