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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应与城市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


  主持人:前段时间,一场“农民上楼”运动波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许多村庄从中国广袤的大地上消失。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陈爱巧:这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土地升值剧增。分税制的运行又使地方财政分得的蛋糕有限,在刚性支出需求下,地方政府特别热衷土地财政,“农民上楼”运动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的。但是一些地方的农民“被上楼”,实际上忽视了新农村建设的实质。一味地“拆村并居”,是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这项政策的曲解,把握不好,很容易演变为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新途径。

  自然村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双向选择的结果,庭院经济是我国传统农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农家庭和农村社区因内部人力资本、土地资本的多样化组合,具有内部化解外部市场风险的机制,即“农户理性”和“村社理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农民工大量失业,但我国经济仍能实现“软着陆”,正是这种中国特色的“农户理性”和“村社理性”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发挥“稳定器”作用的表现。

  “拆村并居”涉及生产生活方式、管理体制的调整,关系到人文、生产要素的重组,必须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要保护农民的发展权利,不能盲目强迫农民上楼。

  另外一个就是补偿问题。我以为,现行的补偿标准既缺乏理论基础又没有现实依据。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总队发布的《2005年农村经济绿皮书》显示,被征土地收益中,地方政府占20%~30%,开发商企业占40%~50%,两者相加,平均70%或以上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拿走了。

  要妥善解决“征地拆迁”问题,应立足解决被征地拆迁户的后顾之忧,开好有农民参加的听证会,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让补偿标准与市场经济发展合拍,并及时进行调整。既要保证拆迁过程中农民的收入、生活不受影响,更要保证农民的日后生活、收入随形势发展能相应提高。严禁强征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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