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佳鸣
农机化公共服务是指以公共财政为保障,由政府部门及其机构为主体提供,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公益性服务,主要包括:面向社会开展的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五大服务内容。
多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等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农民购机用机合法权益维护日益加强,农机从业人员技能素质不断提高。2010年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52%,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
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质量提升、结构改善的关键阶
段。随着农业机械化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购机用机需求持续旺盛、工业支撑更加有力、关键技术基本成熟、发展机制日趋完善,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农机化加快发展的客观要求。现在农业生产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农机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购机用机积极性高涨。近5年来我国农机总动力年均增长6.3个百分点,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3.3个百分点。随着农机化的快速发展,机具种类数量大幅增加,农机从业人员大幅增加,农民群众需求日益多样化。因此,在帮助农民解决
“买得起”农机的基础上,如何更好地解决“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就对农机化公共服务提出了更加迫切、更加广泛、更高层次的要求。
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布局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拖拉机等动力机械保有量有了较大增长,平原地区农机化推进得比较快,小麦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水稻机收也发展很快。但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和作业环节农机化发展很不平衡,低档次和老旧高能耗机具比例仍然比较高,配套农具发展应用滞后,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水稻栽植、玉米收获等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还很低,多数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林果业以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刚刚起步,丘陵山区、水田等地区农机化发展仍然较慢。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
局,单靠市场机制是难以解决的。促进各区域和各种类农机装备合理配置、薄弱环节机械化突破性发展和丘陵山区等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快速追赶,需要政策上的宏观调控,也需要通过公共服务去推进。
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的有力措施。农机化质量关系到调动相关主体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关系到保护购机用机农民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农机化的可持续发展。越是在快速发展的时候,越要重视提高发展质量,力求农业机械化的速度、质量、安全、效益保持协调发展。必须通过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农机化标准体系,开展对重点产品、关键环节的农机化质量监督,及时发布实用技术信息和质量监督信息,加强对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的培训,
全面提升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
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履行政府职责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普遍趋势。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都对政府部门提供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做出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理等工作,各级地方政府要建立农机化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相关机构队伍建设。因此,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农机化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必须切实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因此,作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将相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谋划,积极推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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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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