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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开展“亮剑”专项行动


    记者从公安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1月19日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专项行动以来,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76起,案值8.3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586名。

    据公安部“亮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介绍,“亮剑”行动将持续到2011年3月底,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其中,突出严厉打击以下8种犯罪活动:印刷复制盗版出版物、光盘、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犯罪;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商品的犯罪;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跨地区、跨国(境)的犯罪;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犯罪;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犯罪;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

    孟庆丰表示,针对当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业化、隐蔽化、跨区域化等特点,在“亮剑”行动中,公安机关以打击破案为第一要务,开展区域警务联动,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查明销售网络,集中捣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犯罪窝点,彻底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职业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批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的犯罪产业链条。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捣毁侵权制假窝点342个,打掉批发销售团伙166个,这些案件涉及食品药品、服装服饰、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盗版光盘、农资等,被侵害的企业和品牌包括国内“同仁堂”、“茅台”、“联想”、“安尔乐”,美国“微软”、“耐克”、“安利”、法国“路易威登”、德国“阿迪达斯”、“妮维雅”、瑞士“劳力士”以及日本“丰田”、“佳能”等等。

    谈到下一阶段深入推进“亮剑”行动时,孟庆丰表示,公安机关将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烟酒、食品、服装等日用消费品犯罪活动高发的趋势,部署重点打击工作,以维护节日市场。  本报记者李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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