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
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农户保费
两类保险的扩面、提标离不开有力的财政保障。通知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保费实施补贴,补贴标准为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未对农户自缴比例和市县财政承担比例作出要求,由实施地区省级财政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今年1—3月,财政部已就预算安排与13个粮食主产省份进行了反复测算,确定扩大政策实施范围所需财政资金。
近些年,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速,财政支持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15亿元,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资金达285.39亿元,为1.8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13万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果放大145倍。
“现代农业越发展,规模化程度越高,金融保险越重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符合国情的农业保险“四梁八柱”,构建了“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补贴体系,下一步要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角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围绕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倾斜力度,精准把握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方向,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该负责人表示,具体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农业保险条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二是用足用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政策,用好保费补贴存量,扩大保费补贴增量,充分利用国际规则,发挥好农业保险作用;三是加快建设农业数据信息服务平台,使其近期成为政府管理农业保险的重要工具,远期成为承接支农惠农政策和指导农业生产的重要抓手,提高农业保险政策的精准性、实效性;四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开发标准化农业保险产品,完善风险区划和费率调整机制;五是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形成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全链条”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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