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31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生态环境部同意,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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