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永福县一农民与公司合作种植42亩芥菜,收割时,公司却以菜不合格为由拒收…...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 农民与公司合作种植42亩芥菜
收割时,公司却以菜不合格为由拒收
近日,桂林市永福县农户谢先生遇到了麻烦事:他受桂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与授权种植了42亩芥菜。
由于芥菜花期提前,影响了芥菜品质,订单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回收芥菜。而农户谢先生则认为芥菜种子有问题,而且该公司并没有按合同履行职责。双方各执一词,事情僵持不下。
2019年11月,桂林永福县农户谢先生受桂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与授权种植了42亩芥菜,双方当时签订了《农产品种植保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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