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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七、山东省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公安机关跨省查处某公司生产销售假农药案

  2017年至2018年9月,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多起投诉,称在网上购买的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标称生产企业为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是假农药,经执法人员查实,该公司系虚假注册的黑窝点。因案情复杂,青岛市农业执法部门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将案件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经周密侦查,2019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赴河南省郑州市对该公司实施收网行动,现场查获各类农药原料、农药成品7吨及大量生产设备、产品包装、农药图册等,当场抓获造假犯罪嫌疑人7人。经检测,24种农药成品含有违禁成分。经公安机关认定,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八、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公安机关查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农药案

  2019年2月23日,接到农民投诉,反映在施用樊城区清河口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真骠”牌“苯磺隆”小麦除草剂后,出现麦苗发黄、茎叶枯死、生长抑滞等情况,给农民造成较严重的经济损失。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承办案件后,由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将抽样的农药送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出了苯磺隆、炔草酯、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三个农药成分,依法认定为假农药。经调查,该产品是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某农资经营部负责人从河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经鉴定,药害造成经济损失达28万余元。案件随后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

  

  九、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案

  2019年5月28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对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查获48箱安宫康(聚维酮碘栓水溶性实芯缓释护理栓)、26箱20%聚醇醚碘溶液、52张聚醇醚碘NPI标签。经调查核实,安宫康和20%聚醇醚碘溶液均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依法认定为假兽药。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和《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农业农村部第97号公告中关于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的全部假兽药,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吊销该公司兽药生产许可证,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活动。

  

  十、山西省运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公安机关查处赵某某制售假兽药案

  2019年6月4日,根据运城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来的线索,运城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位于盐湖区南城办环池村北一兽药生产窝点进行检查,发现六种标称上海、北京等企业名称的兽药产品1600余瓶。经查,该窝点负责人为赵某某,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涉案产品均为无证生产,依法认定为假兽药。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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