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加强疫情法律咨询服务村(居)法律顾问保持联络畅通 记者 高雅
本报讯(记者 高雅)日前,根据司法部防控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平台阵地优势,积极主动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
《通知》强调,要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根据所在村(居)委员会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隔离区、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地区、误工返乡人员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调处,把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疫情法律咨询服务,努力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村(居)法律顾问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反馈。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法律服务场所和人员自身防护,倡导“零见面”方式提供服务。落实接待场所安全防控管理,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服务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距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引,明确服务时间、方式,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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