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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是根本 本报评论员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一个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既是广大农民共同的生活向往与追求,也是“三农”发展乃至国家大局稳定的基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对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具体要求。稳定之于发展,正如万丈高楼之基、繁茂大树之根,小康之年,越是发展任务重,越是挑战大,越是迫切要求我们稳住农村这一头,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村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不仅对物质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在一些地方,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不断加剧,出现了道德失范、公序良俗失效等社会问题,乡村秩序的基础受到冲击。这些新的形势和变化,迫切需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调整乡村治理的理念、方式、范围,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有效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手段不断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但总体来看,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不高。面对诸多需要破解的难题,乡村治理工作既有“再上层楼”的压力,也有“更进一步”的挑战。

  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小康的有力依托,也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全面小康是长治久安的小康,是和和美美的小康。只有农村稳定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才能持续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才能有序开展,农民才能安居乐业享受美好生活,我们才能在决胜全面小康的道路上蹄疾步稳。小康之年,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好乡村善治之路,不断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切实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和氛围。

  要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农村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小康之年,抓农村党组织建设更不能放松。要继续全面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把关和监督,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为农村基层输入一批理想信念强、能力素质高、能打硬仗的党建人才,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要始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以自治增活力,不断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要以法治强保障,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建设法治乡村;要以德治扬正气,深入挖掘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力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农民的道德水平和思想觉悟;要系统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的理念和思维,综合利用现代治理手段和传统治理资源,积极搭建多方参与治理的平台和渠道,不断探索“三治”结合的有效形式,为小康之年乡村的喜乐祥和添砖加瓦。

  要不断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农民群众对党在农村政策的感受,主要来源于乡镇、村所提供的服务水平。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不仅有利于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和水平,还能大幅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小康之年,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要在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持续努力。一方面,要围绕农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想办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基层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大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努力为农民办实事;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社会各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及时发现、处置、化解各种公共安全风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为农民群众创造公平生产和安全生活的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在小康之年平安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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