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出台!今年有啥新政策?



如有坑农害农,严肃处理!
 

  1、对不严格执行最低收购质价标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拖欠农民售粮款、“克扣斤两”“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购增库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查实有套取费用补贴、损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委托收储库点,由确定收储库点的单位会同有关方面负责,追回粮款归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扣回全部费用利息补贴,将因收储粮食或套取费用补贴获取的收入上交中央财政,记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年内不得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粮食 小麦 籼稻 稻谷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