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六)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事业单位。
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条件
(一)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
(二)年产生危险废物100 吨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运营维护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的企业事业单位,包含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
(五)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因土壤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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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7-12-04/266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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