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快北京种业之都建设,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2016年初,北京市启动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工作,并确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三个单位为改革试点单位。在试点的基础上,北京市农委、市农业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北京市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2017年4月,按照反馈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8月11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对《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
《若干意见》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明确了改革的原则和目标,在科技人员分类管理、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等方面与国家五部委要求一致。一是落实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制定科研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完善人才分类评价考核制度。二是完善种业人才发展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兼职或者离岗创业;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有实力的企业合作,联合培养种业高端人才;鼓励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三是加快成果转化和权益分享,完善科研成果管理制度,规范成果转化和权益分配等事项。四是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支持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机制,完善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机制。
(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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