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药原料后组织人员配比、分装,然后盗用其他公司的生产登记证号对外销售,非法获利40余万元。记者近日获悉,昌平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制售伪劣农药犯罪团伙,现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今年4月中旬,昌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昌平区马池口镇一个大院内经常能闻到刺鼻的农药味。接到举报后,昌平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会同马池口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
民警发现该大院平常大门紧闭,只有在下午一段时间内有车辆进出。通过围绕进出大院的人员、车辆进行缜密侦查,民警很快查明这是一处生产假农药的黑窝点,同时顺藤摸瓜,在海淀区上庄镇发现了该制假窝点的销售库房。
4月25日,在前期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昌平警方集中统一行动,将刘某(男,28岁,四川省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并在其生产窝点和销售库房内起获准备销售的农药162箱、正在灌装的农药1800余瓶、用于制作农药的原料32桶,以及封口机、封瓶机、灌装机等制假设备。经昌平区农业局工作人员鉴定,现场查获的农药均系假冒伪劣产品。
经审查,刘某交待,他和其他3人都是同乡或亲戚关系,因为之前从事过农药销售工作,觉得其中有利可图,2015年,4人注册成立了一家农业开发公司,主营农药。但因没有能力生产农药,他们便从其他公司大量购进农药原料,然后组织配比、分装、贴牌,盗用市场上正规公司的生产批准证号、农药登记证号进行销售。
刘某称,他们主要通过网站宣传、打电话等形式进行推广销售,由于售价比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至少低10%,所以销路不错,已售至全国10多个地区,共计获利40余万元。他交待,有时客户订购的农药品种在市场上买不到原料,他们就用作用类似的产品冒充替代。而对于其“生产”的农药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刘某表示没有检测过,不清楚。
目前,刘某等4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已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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