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为了强农惠农,国内对涉农企业在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进行的补贴,至今仍带着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这些补贴的初衷是为了让农民得实惠。然而,现实状况却是,一方面由于给企业的补贴无法到位,造成企业的不满;另一方面,农民又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收入难以增加。中央已连续7年出台关于“三农”的1号文件,而且今年特别强调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寻求有效的农补方式就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建议,应当从两个方面让补贴落到实处。
一是农补进一步直接化,让传统农业补贴措施逐渐淡出。现在,国内仍保留着诸如化肥生产电价优惠、化肥最高限价、流通企业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但毋庸讳言,这种好的初衷实际执行起来不仅麻烦,而且监督难度大,效果更是不尽如人意,甚至造成了生产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
所以,国家应当尽快取消那些已经落伍的措施,把散见于上述诸环节的各项扶持资金,换一种方式或渠道直接贴补给农民。如将财政补贴通过建立专户资金直接给予农民,农民可以凭借购买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的原始发票到有关部门领取补贴。就像现在执行的购买农机补贴和家电下乡一样,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是让涉农企业市场化运作,并以提高粮食收购价替代相关补贴。我国已基本上建立了市场运行体制,粮价也基本放开由市场调节。在这种背景下,涉农企业也应当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服从市场定价原理。另外,我国人口众多,粮食安全是首先要确保的问题。为了鼓励农民多种粮、多卖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重视价格因素,只有提高粮价,才能促进粮食生产。
这就要求让间接作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淡出,并把一些失控的补贴资金直接用于提高粮食收购价上。提高了粮价,谁卖粮谁就受益,多卖当然多受益,直截了当,农民必然高兴。农资企业面对市场也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
也就是说,农补暗补不如明补,间接补不如直接补,多环节补不如单一渠道补。
(李新生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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