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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农    业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安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农市发〔2008〕1号

农业部 发改委 公安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
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
  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我们制定了《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联系。
  电话:010-64192678
  传真:010-64193157
  附件: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要案查处,积极推行信用监管,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农资市场秩序和农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任务,积极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当前农产品的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是现代农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结合,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具体任务,继续采取多种措施稳步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从农资监管队伍、制度、手段等方面入手,强化农资质量,特别是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源头保障。
  (三)高度重视农资价格上涨和需求增加新形势,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去年以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高位运行,近期,主要化肥品种和农膜价格上涨较快、幅度较大。另一方面,一些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增强了农民扩大生产的愿望,带动了农资需求。在此背景下,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商贩会铤而走险,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二、加强整顿,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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