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从全国各地工商局上报的监测结果分析,农资商品监测质量与2006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其中,种子合格率上升2.71个百分点,合格率为92.4%;肥料合格率上升7.75个百分点,合格率为84.3%;农药合格率上升4.76个百分点,合格率为83.8%;农机及配件合格率上升3.58个百分点,合格率为62.1%。
之所以实现开局良好,离不开工商部门近年来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方面付出的不懈努力。今年工商部门更是从多方面向“前”、向“下”、向“严”探索监管措施,有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实行农资经营监管关口前移。工商机关严格规范农资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和退出行为,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排查和清理,实行经济户口管理。同时,规范经营户的进货和销售行为,指导其建立农资质量档案、进货台账和索证备案制度,拒绝来路不明、假冒伪劣的商品进入农村。如山东省工商部门与辖区农资生产企业、经销商签订协议,凡农资商品进入辖区,都要主动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等资料,工商部门并对该批次商品进行集中抽检。
————推行农资市场监管重心下移。由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农资经营者进行监管,对其经营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与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做到心中有数、规范有据,管理得法、责任到人、管理到位。重庆市工商管理局结合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采取“盯牢”、“堵死”战术,提高了对警示企业、失信企业的巡查频率,对假劣农资可能进出市场的渠道进行了封堵。
————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今年以来,各地工商局加大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以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作为重点,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和预警信息,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如泛珠三角9省区工商局加强农资打假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互相进行通报,对不合格农资进行联合退市行动。
————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其中包括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农资商品质量跟踪制度、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农民消费投诉维权网络、红盾护农信息员制度、加强农资行业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不仅使假劣农资无处藏身,还对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管,提高了效率。如福建省工商局从根本上改变对农资企业信用状况评价办法,采取问卷或座谈的形式征求农民意见,由农民来评价农资经营单位的信用度,使农民变为监督主体,大大增强了经营者行为自律。
————培育和规范农资连锁经营途径。今年以来,各级工商机关继续引导、培育和规范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在农村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章程、统一服务规范”的经营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农资质量。青岛市工商局已经扶持农资经营连锁店1295个,占青岛市农资经营业户的68%,已形成了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的农资连锁经营体系。
————提高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进乡村、维权到田间”活动,面向农资商品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民群众,讲解农资商品识假辨假、农资经营资格条件等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文/本报记者 敖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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