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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农资增支综合补贴


    面积核定

    由各村委会负责统计、核定各种粮农户的水稻、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其中对村、组干部和种粮大户(10亩以上)的水稻、小麦种植面积单列汇总。面积核定无误后填入申报表中“镇、村核定面积”栏,并由各镇、村核定人员签名,将水稻、小麦种植面积造册到组、到户。

    张榜公示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各种粮农户的水稻、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的申报数和核定数、核实人姓名、农户姓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其中对村、组干部和种粮大户(10亩以上)的水稻、小麦种植面积单独制表、单独公示。对公示面积若有异议,还要组织人员重新进行核实。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按组将农户数及水稻种植面积汇总,经村委会主任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签字、村委会盖章后,连同各组经公示后的申报公示表报所在镇人民政府。

   核查确认

    各镇负责对各村上报的水稻、小麦种植面积清册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镇政府按村将组数、农户数及水稻、小麦种植面积汇总;经镇政府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镇政府盖章,于规定时间前完成,上报市农林局。市农林局于规定时间完成对各地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查,并将经核实的水稻或小麦种植面积汇总报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无锡市农林局和财政局。

    资金拨付

    市农林局对各镇园政府上报的实种水稻、小麦面积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无锡市、省政府批准后,资金通过省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拨付县(市)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由市财政局一次性拨付到镇园财政所当地信用社开设的粮食直补资金兑付专户。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兑现到户

    各镇园财政所要根据批准的补贴方案,造具发放清册,对享受补贴的农户逐户开具和送达农资增支综合补贴通知书,明确享受补贴的金额及领取时间、手续等事项。发放方式全面实行一折通(即存折)发放,采取大厅或定时定点发放办法直接发到农户,不得由镇、村干部代领代发。补贴资金不准抵顶任何费用。

    原则:确保粮食安全的原则

    水稻、小麦是我市的主要粮食作物,因此这次综合补贴只补给种植水稻和小麦的农民,如果补贴品种过多,补贴资金分散,不仅会削弱对水稻、小麦生产的刺激作用,而且不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还会增加补贴面积统计核实工作的难度。

    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原则

    保护种粮农民的基本利益,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这既是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补贴工作的基本目标。因此,在实施种粮农民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和水稻直补工作中,必须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严格执行“谁种地补贴谁”的政策,切实把农资增支综合补贴补给种粮农民,让种粮农民享受补贴实惠。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坚持公示透明的原则

    做好种粮农民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工作,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最重要的办法就是将政策交给农民,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知道补给谁、怎么补、补多少,实行政策公开。同时要严格做到“五到户”、“五不准”。“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五不准”:即不准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以补贴资金抵扣包括农业税尾欠在内的任何税费;不准村组集体或村干部代领、代发补贴资金。对农户发放存折,不能发到某个村组,也不能为了降低发放成本,把若干农户的存折统一发放到村干部手中;不准以任何名义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对违反以上“五不准”的,纪检监察机关还将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据了解,今年的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同水稻直补两项补贴实行一并发放,从8月上旬开始兑付,将于 8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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