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大量元素含量指总N、P2O5、K2O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40g/L)。b.中量元素含量指钙、镁元素含量之和;产品中应至少包含一种中量元素;含量不低于0.1%(1g/L)的单一中量元素均应计入中量元素含量中。
a.大量元素含量指总N、P2O5、K2O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40g/L)。b.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中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0.05%(0.5g/L)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不高于0.5%(5g/L)。
标准号:NY1107-2010,2011年2月1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大量元素氮、磷、钾为主要成分的,添加适量中量元素或微量元素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2/2017-11-08/304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