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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葡萄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一)经检验检疫发现包装不符合第六条第(三)项有关规定,则该批葡萄不准输入。

  (二)发现有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的,则该批葡萄不准输入。

  (三)如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运、转口、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同时,AQSIQ将立即向QIA通报,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向中国出口葡萄,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QIA应开展调查,以便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AQSIQ将根据对QIA所采取改进措施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已采取的暂停措施。

  九、预检

  本项目启动前,在QIA的协助下,AQSIQ将派两名检疫官员赴韩国对输往中国葡萄果园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包装与冷藏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查。至少在本项目开始的第一年,AQSIQ要对当年出口中国的所有批次葡萄与QIA或QIA授权官员进行联合检查。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此批货物将不得出口,或采取补救处理措施。依据进口检验检疫情况,AQSIQ将决定在随后的出口季节是否需要继续派检疫官赴韩预检。

  十、回顾性审查

  根据韩国葡萄疫情发生动态及截获情况,AQSIQ将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QIA协商,以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及相关检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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