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索荣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其核心是“三权”:尊重原有的集体所有权,划断农民的承包权,在此基础上保护务农者的经营权。那么,农资行业关心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土地流转空间有多大,涉农服务行业的空间有多大。
在全国政协召开期间,土地流转是众多委员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记者认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表态提供了信号,资本进入农业可以做三件农民干不了的事:第一,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环节;第二,闲置的、农村集体和农民没有能力开发的土地和资源,公司进入承包,给农民带来好处;第三,规模较大的种植养殖项目,农民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公司企业来投入。随着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集约化生产,为具有渠道和服务优势的农业机械、化肥、种业等企业展开了机遇。
何为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土地怎样“转”?
土地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
出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农民放弃宅基地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可在城里获得住房;放弃土地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股份+合作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遵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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