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农药登记体系改革暗潮涌动
据悉,印度尼西亚正在起草新的植保品登记法规,向更为国际社会所接受的标准靠拢。印度尼西亚政府更是把此次修订视为政府的当务之急,计划采取更严格的环保标准、更为优化的农业实践以留住重要的贸易伙伴,尤其是那些采用REAH法规的欧洲国家。
印尼农药新规的变化将包括为非计划中的农药品种设置更严格的大田试验标准和更长期的毒性研究要求。新规草案有望在本月末或2013年初获得最终批准。新规还将增加了另一项要求:要获得登记许可,申请者必须在印度尼西亚拥有厂房设施。
去年8月,泰国对农药登记和管理实施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要求对于在本国销售十年以上的产品,它的登记人仅需提供GLP数据即可获得批准。泰国农业部还下令,在获得新的许可之前禁止一切植保产品的进口,生产和制剂活动,仅对部分已经成装代销的终端产品给予了部分特权,允许它们继续销售。东盟贸易集团中的其他国家正在考虑颠覆其管理体系,尤其是在登记协调方面不断取得会谈进展的情况下。印度尼西亚也计划对到期产品进行重新登记。越南预计也将在2013年批准类似法规。马来西亚农药管理官员曾评价泰国的行为为东南亚国家树立了一个榜样,并称本国也在重新评估农药管理系统,可能也会展开重新登记行动,提高准入门槛。
作物科学印度尼西亚常务董事Deddy Djunaidi是印尼农业部农药法规委员会的一名顾问,在法规的起草过程中代表私人企业。他表示,“新规将对国家有益,将要求农药公司提供更多对于环境影响的数据,我相信这将改进农民的生产实践,因为他们将使用经过更严格测试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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