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斯克统计管理总局公布,2012年1-5月,明斯克零售贸易单位和大众食品单位酒精饮料的销售额达13995亿卢布,同比下降9.9%。90%以上的酒精饮料通过零售网出售。据统计,酒精饮料在食品、饮料和烟草制品零售(商业)网零售贸易周转额中的比重为17.7%,在大众食品单位零售周转额中的比重为13%。
明斯克零售商业网单位的绝对酒精饮料销售结构中,伏特加的销售比重为49.8%,啤酒的销售比重为17.5%,葡萄酒的销售比重为11.9%;2011年同期的指数分别为47.5%,16.6%,13.8%;2012年第一季度的指数分别为50.4%,16.3%,11.8%。值得一提的是,酒精平均销量同比下降的同时,伏特加零售网的销量增长3.6%,啤酒销量增长4.8%,起沫葡萄酒(包括香槟)的销量增长13.5%。明斯克大众食品单位的绝对酒精销售结构与零售商业网单位的销售结构有所不同,伏特加的销售比重为44.4%,啤酒的销售比重为29.3%。
1-5月,明斯克大众食品单位伏特加的销量同比下降9.8%,啤酒销量同比下降11%,甜烧酒销量同比下降13.1%,起沫葡萄酒(包括香槟)的销量同比则增长3.8%。绝对酒精的人均销量为4.1升,实物形式表现为2.6升果酒、5.1升伏特加、18.3升啤酒。绝对酒精人均销量较高的地区是十月区域的7.6升,扎沃德区的4.5升,游击区的5.4升,中央区域的6.5升;人均销量最低的是伏龙芝区域的2.8升。至2012年年末,绝对酒精的人均销量将达9.8升,是2005年来的最低纪录,2011年的人均销量为10.5升。2005-2011年绝对酒精的人均销量最高的是2008年的13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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