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农资经销商一定要学会自保。把好农资交易的每道关,让不法分子无空子可钻,以此来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分析一桩桩的失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不法厂家都是抓住了经销商贪图便宜的心理,不按正规程序进行交易,法律知识淡薄等弱点,才使失踪案件变得司空见惯。
为了让更多的经销商利益不受损害,记者建议,经销商进行农资交易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对供货企业的信息有个全面了解,如是否有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且是否通过年检;对供货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如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等;向报社提供线索的几位受害经销商,进货时,大多都没对企业的资质进行全面了解。
二、核实打款账号是个人账号还是单位账号,正规企业,提供的账号一般都是单位账号;广西经销商陈先生向河南卫辉市中大肥业有限公司打订货款,对方要求打到“北京市福瑞鑫科技有限公司”的账号,且声称是公司的指定账号。骗局非常明显,经销商却没有意识到。
三、有条件的话,最好前往供货企业实地考察,详细了解。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海晏镇农资经营部徐祥与河南商丘虞城县杜集植保站农资经销商司文志都是看了某杂志刊登的山东农科院仁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后订购了产品,事发后依据产品包装上的地址找过去,才发现合作企业子虚乌有,后悔莫及。
四、进货时向供货方索要该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打款后向供货方索要发票;徐祥跟司文志从山东仁和公司进货时,仁和公司负责人叶经理许诺随后将产品质检报告与发票寄给两位经销商,但没有兑现,事发后,两位受害经销商才知道仁和公司根本拿不出这些票据,骗局在打款那一刻已在谋划。黑龙江经销商田经理与河北某企业的纠纷,也是缘于当初进货时企业未提供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
五、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据记者了解,绝大多数受骗经销商都认为依靠法律解决,需要相当的费用,一旦解决不好,就得承受双重损失。“不是我们不想报案,也不是我们不想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我们的损失,只是觉得金钱和精力耗费不起。如今不花钱想找执法部门办事,已经不太现实了。就算我们借助法律了,过程中花的钱都不止8万。”受害经销商王某的一番话道出了受害经销商的苦衷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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