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是欧洲第一农业生产大国,其农业产值占欧盟农业总产值的22%,农产品出口长期位居欧洲首位。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越发深入人心,对生态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法国农业逐步走上了生态发展之路。然而,由于从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技术上要求高,生产成本增加,承担的风险大,法国生态农业发展状况一度与其农业大国的地位不相称。
生态农业又称自然农业、有机农业,它吸收了传统农业的精华,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核心,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及功能,在洁净的土地上,用洁净的生产方式生产洁净的产品,形成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目前,法国生态作物种植面积约为100万公顷,从事生态农业的单位或农户达 2.5万个,其规模虽还不算大,但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
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催生了生态农业的大发展。法国生态农业促进署的调查显示,82%的法国消费者购买过并愿意继续购买生态食品,76%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态农业是解决环境问题和保障人类健康的有效途径。正因为如此,虽然近年来法国生态农产品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但仍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从发达国家设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现实来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势在必行。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法国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用绿色壁垒限制农产品的进口。绿色壁垒也称生态壁垒,有关国家通过制定、颁布和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和苛刻的环保标准,使国外非生态农产品难以进入。生态农业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提高农产品品质,并可应对国家间加设的绿色壁垒,所以法国更加重视生态农业的发展。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有专门条款要求欧盟成员国发展生态农业。法国也于20世纪 90年代制定实施了生态农业发展计划。
为进一步鼓励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法国政府于2008年再次颁布了“生态农业2012年规划”,旨在提高生态农业产量,同时将生态农业面积扩大3倍,力争达到占可耕地面积的6%。这一规划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设立1500万欧元的基金,用于支持生态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的渠道;第二,对从非生态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的农户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第三,加强对生产部门的技术支持和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第四,在制定农业法规时,充分考虑生态农业的特性和要求,从政策层面上放宽限制;第五,在生态农产品消费方面,政府加强引导,目标是到2012年,使生态农产品的消费比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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