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10月欧洲一审法院驳回其违反欧盟委员会的诉讼后,Sipcam-Oxon意大利子公司Vischim强调公司百菌清产品销售未受到影响。
公司已经就原欧盟批准百菌清时的要求提出争议,并认为这样浪费时间。但Vischim对法院驳回其诉讼并不满足,但判决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公司指出,在判决公布前,百菌清产品在其他国家已获得登记。
在2006年3月将百菌清列入欧盟农药管理条例(91/414)附录Ⅰ时,规定六氯苯的最大含量为0.01g/kg。欧盟成员国有6个月即2006年8月31日前来适用新规定。委员会随后将六氯苯最大含量提高到为0.04g/kg,但这仅适用于2006年8月31日以后。这就带来了风险,成员国可能根据最初规定取消了一些产品的登记。Vischim提出了2份诉讼,一是要求废除最初的0.01g/kg规定,二是修订规定的执行日期,公司认为应该为防治取消产品登记规定一个过渡期。但是法院驳回了这2份诉讼,认为委员会没有义务规定一个过渡期。
Vischim指出,自从2006年以来,公司按欧盟要求完成了百菌清登记的完整档案,包括由先正达负责的对脊椎动物的安全性研究。随后Vischim在销售其产品的成员国申请和获得了产品登记。这些授权都没有受到法院裁决的影响,并且公司所有的百菌清产品都符合欧盟法律要求。基于这方面原因,Vis鄄chim决定不再提出上诉。
(曹学仁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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