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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及启示


  摘要: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一直是众多学者和农村发展工作者们认同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中国目前农民合作组织也呈现出飞速发展的局面,但是由于地域差异,发展条件的限制等原因,其发展状况也是良莠不齐。本文通过不同的划分角度来介绍不同类型的国外农民合作组织的状况以及发展趋势,以此来为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市场一体化的局面已经逐步向世界打开,农业生产市场化、世界化的趋势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就呈现出了一定的局限性,农民的合作也就成为了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一条可选途径。

  一、国外农民合作社组织的类型

  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在国外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在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中,由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以及资源禀赋各不相同,所以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也呈现出多样性。目前,关于这些农民合作组织的划分也存在着不同的标准,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农民合作组织的性质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专业性的合作组织,这类农民合作组织主要在欧美发达国家存在。在那里,农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大,农业生产发展的趋势带动农民对合作的需求;另外,发达的工业将大量的劳动力由农业转向非农就业,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农民数量的减少,就为农民合作组织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并且也为农业机械化生产提供了保障。这类农民合作组织以德国和法国为主要代表。它的主要特点就是专业性强,即以某项农产品或者某个功能为内容而组成联合体。如水稻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养牛合作社等;另一类是社区型合作组织,它是一种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组织,这类组织主要存在于东亚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比较成功的是日本的农协和以色列的莫沙夫。另外,韩国、印度、泰国所组建的合作社都属于这种类型。如在日本,农协主要从事信用、贩卖、购买和共济这四种基本事业以及农业种植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住宅改建、道路修建等与其生产生活服务相关的活动。它相当于一个综合性的平台,承载着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多项内容。

  其次,从农民合作组织所涉及到的范围来划分,还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区域内的合作组织,主要是指在同一个区域内,形成的农民之间的合作性组织;另外一种是跨区域合作组织。这类合作社主要是跨地区的合作和联合,以共同销售为主,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主要代表。前面划分类型中所提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能会出现这种跨区域的合作,如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中,销售合作社的历史最长,数量多且规模大,在牛奶、水果和蔬菜等领域都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对于农业发展的作用显著。这种划分方式主要是针对合作所涉及的范围来界定的,至于合作的性质方面还是存在着交叉的。

  再次,根据农民合作组织产生的动因.还可以将其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民合作组织。这种类型的产生,主要是农民在共同的市场需求下,为了增强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而组织起来,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获取利益。这种类型的主要的特点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由联合,在市场的驱动下,为了获取利益而走向联合,比较典型的有美国、法国、德国、丹麦等国家;第二种类型是以政府推动为导向的农民合作组织。这种类型主要指的是政府为了贯彻农业发展战略,利用政府行为号召农民联合起来,并且具体指导和帮助农民组成具有合作性质的农村经济组织的一种发展模式。这种类型的合作社相关的功能和组织体系都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形成的,政府的推动在这类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这就使得这类农民合作组织或多或少地带有官办的色彩。典型的例子有日本、印度、泰国和韩国等亚洲国家;第三种类型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农民合作组织。它主要指的是,农民合作组织的出现是基于社区内出现的某些与生产生活相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并不是能够依赖个人能够完成的,这就需要农民通过联合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这类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农民合作性组织。一般这类组织可能是由于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而产生的合作,也可能是由于社区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而产生的合作。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促进农村的发展所开展的活动中有关于这方面组织的一些尝试,如拉美地区的洪都拉斯,那里的农民为了解决当地农民生产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而自我组织起来进行田间试验和评估活动,通过大家的合作来寻找解决他们生产中遇到难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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