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化利用形成规模。2017年,浙江省推广商品有机肥111万吨,秸秆还田面积1700万亩,农作物秸秆、食用菌种植废弃物的肥料化利用率分别达83%、95%以上。为避免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根据浙江省废弃物资源情况和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在专家认证的基础上,浙江建立了商品有机肥原料分类管理制度,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后的动物残体、农作物秸秆、饼粕、蚕沙、菌棒、糖(茶)渣等列入允许使用类,确保废弃物资源得到安全利用。
秸秆肥料化利用,肥料标准要先行。安徽地方标准《秸秆生物有机肥料》(DB34/T 2739-2016)2017年1月30日实施,对秸秆生物有机肥进行了明确定义:以小麦、水稻秸秆为主要原料,经建堆、注水、添加有机物料腐熟剂、覆膜等工序,经有氧发酵腐熟工艺或厌氧发酵腐熟工艺制成,兼具有机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料效应的产品。
试点示范秸秆综合利用。2017年,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贵州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划拨200万元资金,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了4个典型乡镇和企业,因地制宜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按照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年新增处理秸秆1.8万吨以上,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平坝区天龙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态循环农业项目、黔西南州中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开阳县贵州地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兴仁县昊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秸秆基料化利用项目均已完成建设,进入调试运行阶段。下一步,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将加大资金投入、遴选增加试点,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重点支持企业参与。2017年,重庆市已在南川等区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2018年重庆市在农发资金切块安排了200万元,选择长寿区等5个区县开展试点,由各区县制定具体的补贴标准和实施方案,重点支持企业参与秸秆的回收和加工利用。下一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将根据各区县的试点情况和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合理的补贴机制和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提高全市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针对潼南区蔬菜基地尾菜问题,一是结合潼南生物天然气项目的实施,开展集中收集处理模式试点,二是逐步通过专项资金引导农户建设收集处理池,就地就近肥料化使用。
此外,陕西省表示,提升秸秆肥料化利用率是未来的工作重点之一。支持县区利用粉碎的果枝、尾菜、瓜蔓等生产有机肥,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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