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的要求。秸秆作为重要的农业废弃物资源之一,如何进一步提升秸秆利用率,颇受关注。
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秸秆总产生量及其可收集利用量分别达到10.4亿吨和9亿吨。其中,有相当数量的秸秆尚未利用,每年秸秆露天焚烧形势严峻,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对大气环境、交通安全构成一定威胁。近几年,相关主管部门从源头减量化、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扶持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全量化利用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
调种植结构 推动减量化
推动秸秆减量,不少地方开始行动。
减少秸秆产生量。《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亮点之一是强化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修订新增了一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进建立农村绿色种植制度。在非粮食功能区,适当调减粮食种植面积,减少高秆作物、扩大矮秆作物面积。在地下水漏斗区,尽快建立耕地休耕制度。积极扩大粮改饲种植范围,发展青贮玉米。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在城郊、通道两侧和河湖湿地周边地区部分耕地,积极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湖(湿),从源头上减少秸秆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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