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又开始了,农民纷纷购买农用物资。市消委会昨日发布2007年第九号消费警示提醒农民:购买农资时要注意走出五个误区。
据市供销社有关人士介绍,农村购买农资常存在五大误区:
一、不到正规农资部门购买,一些农民经常就近从一些进村入户的个体经营者手中购买廉价的农用物资,常常受骗且上当后无法找到经营者。
二、不注意索要发票或者索要发票后对品牌、规格型号等项目不认真核对,有的虽拿到发票却不妥善保管,致使日后出现问题时没有投诉证据。
三、不留取样品。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贸商品,在使用前应提取样品封存,并贴上标签注明品牌、规格、批号、厂家,与购货发票一同保管好,一旦出现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提供样品,以便解决问题。
四、不认真阅读说明书。对作物新品种、农药、化肥要认真阅读说明书。特别对播种时间、药肥含量、有效期限、稀释浓度、适用时间及方式等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以免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
五、出现问题不及时投诉,一些农民发现农田有遭受损失征兆时,不及时投诉,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及时到现场勘验,不能及时准确处理有关责任问题。作者:陈玉珍
来源: 泉州晚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2/2007-3-15/214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