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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新农合整体保障水平再度提升


本报讯:从2012年1月1日起,弥渡县合整体保障水平再度提升,达我州最高水平,让参合农民从中得到更多实惠,具体表现为“九个提高、三项优惠”。

九个提高:

一是住院补偿比例提高,乡级从85%提高到90%,县级从75%提高到85%、州级从45%提高到60%、省级从40%提高到45%。

二是住院 补偿封顶线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三是顺产定额补助标准从每例定额补助400元提高到550元。

四是门诊补偿比例提高,村级从45%提高到50%、乡级 从40%提高到50%、县级从20%提高到40%。

五是门诊补偿封顶线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六是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提高农村 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村妇女患两癌(宫颈癌、乳腺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终未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等重大疾病,在州及州以 上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统一提高到不设起付线享受70%的补偿。

七是增加了特殊慢性病病种,在12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增加 了病种,分为了14种慢性病种及6种特殊病种。

八是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及封顶线提高:特殊慢性病按县级住院85%比例列入报销;慢性病门诊报销的封顶线 从1500元提到5000元,特殊病门诊报销从1500元提到4000元。

九是实际补偿比提高,将合用药及诊疗目录内所有带“☆”号的全部列入报销范 围,提高实际补偿比,减少自费比例减轻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

三项优惠:

一是重大疾病优惠,2012年该县住院单次补偿金额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参合患者可直接给予二次补偿15000元。

二是特殊群体优惠,凡 在大理州精神病院及民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精神病人报销比例从75%提高到85%。在大理州精神病医院门诊就诊的精神病患者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 60%,封顶线从2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且民政界定的特困人群、结核病、癌症病人住院不设起付线。

三是特殊疾病优惠,参合病人住院因病情需要产生的 输血费用列入合补偿,在该县乡两级住院的参合农民,在不转院情况下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做辅助检查以明确诊断的,检查费用列入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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