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王先生,缴费年限25年,调整前养老金1600元,按10%增发160元,为1760元,已超过1709元,但增发不足171元,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但不能超过171元计,可以再增加11元,调整后养老金为:1600元+160元+11元=1771元,实际增加171元。
案例二:张先生,1940年2月出生,缴费年限30年,调整前养老金1800元,按10%增发180元,为1980元,不享受托低,但年满70周岁,可以再增加3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1800元+180元+30元=2010元,实际增加180元。
案例三:周先生,1935年4月出生,1952年10月参加工作,缴费年限43年,高级工程师,调整前养老金2000元,按10%增发200元,为 2200元,年满75周岁,再增加4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又属于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两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只能增加6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2000元+200元+40元+60元=2300元,实际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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