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月12日电:青海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地区,积极探索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2010年累计救助139万困难群众,方便了农牧区群众就医,发挥了合制度的积极作用。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王秀清说,青海省近年来稳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在合全覆盖的地区,享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在医院看病即来即看,医药费随结随走,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其余医药费由民政部门和当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定期结算。这项便民措施提高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效率和效益。
据了解,2010年青海省出台了《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现有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行了全面调整,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对城市“三无对象”及农村“五保户”的大病救助可达到100%,年住院救助最高金额调整到3万元。同时将低收入群体纳入到临时医疗救助制度范围之内,年最高救助金额可达1万元;将患有癌症等重特大疾病的城乡普通居民纳入到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之内,年最高救助金额可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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