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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组织实施0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计划


 渭南、咸阳、榆林、铜川市教育局:

  为了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2009年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09〕4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2009年暑假期间,组织实施“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和任务

  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效益和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作用,采用以卫星电视为主的远程教育方式,在2009年暑期为我省4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关学科教师提供一次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农村教师素质和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培训对象

  我省4个“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关学科教师。

  三、培训学科与时间

  培训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思品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地理等10个学科。每个学科培训6天,共30学时。其中授课18学时,研修12学时。培训时间从7月23日—8月9日(详细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各学科的培训内容和课程方案将于培训启动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网站(www.teta.com.cn,以下简称“项目网站”)上发布。

  培训采用混合学习和在线学习的形式。

  混合学习:培训课程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Ku波段于7月23日—8月9日定时播出(课程播出计划见附件1)。7月15日,课程将通过IP频道先行启动,各项目县负责接收全部课程内容,并刻录成光盘备用。

  在线学习(仅供平均每台机器链接互联网带宽达到512K以上的教师和培训点选择):教师在项目网站注册、下载课程资源学习和参加网上学习讨论。各项目县在线学习人数不超过培训人数的三分之一。相关课程资源将于7月23日前在项目网站发布。

  请各项目县在所属教师培训机构或具备条件的乡镇学校设立培训点,按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地理分班,组织学员集中收看培训课程,并组织研讨,完成相关作业。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负责统筹培训工作,省电教馆负责具体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各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并会同电教部门、市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的组织、评估、考核和反馈等工作。

  各项目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会同电教、教研等部门负责设立乡镇(中心校)培训点、班级管理、技术和课程支持服务,组织集中研讨、培训考核及反馈等。

  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选派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深入一线实地指导和检查。各市、县结合“阳光师训”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可根据有关要求自行制定考核标准,统一登记培训成绩和学时。

  六、学习支持与服务

  项目网站设立专栏,为各地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培训期间,中央电教馆将接收各培训点通过三种方式反馈的培训情况,并组织专家解答问题。

  1.网络互动:有条件的地方应鼓励教师参与网上学习,教师登录项目网站,下载课程资源,参与BBS讨论,与课程主讲教师在线互动。

  2.手机短信:教师通过手机短信平台(13810076778)提出问题,学科专家在网络平台上针对各地学员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给予解答,并通过卫星IP频道播出。具体提问办法详见项目网站。

  3.语音电话:教师通过语音电话(010-66490999)反映学习中的问题,学科专家在网络平台上集中给予解答,并通过卫星IP反馈给各培训点。

  七、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覆盖面广、规模大、人数多、时间紧迫,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确保本次培训活动顺利开展。项目县名单见附件2。

  2.各市填写《项目县情况登记表》(附件3),加盖市级教师培训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于7月13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和省电化教育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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