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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半城市化”的困境与破局


  农民工就其职业而言,他们是实实在在的工人,并且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群体;农民工就其工作生活空间而言,已是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的错位,角色转换和身份转换的分离以及城乡文化上的差异造成农民工自身身份认同的不明确。农民工在城市中缺乏可靠的能为自己提供帮助的亲属邻里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网络,没有可以利用的稀缺资源或特殊等价物参与到城市更广泛的社会交换中,再加之受教育的程度低、对陌生的城市生活心理准备不足,这些都弱化了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而社会性歧视进一步强化了农民工的“流动性”,甚至形成“游民化”的群体认同,导致了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过客心理。城市中孤独和无助,使农民工市民化陷入困境。

  3.社会管理体制滞后制约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阶段,城乡经济结构、人口结构、社会结构快速调整期,而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不适应这种变革的需要,政府社会管理行为和社会管理措施陈旧,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只重视经济增长,对社会民生建设缺乏兴趣和热情,对常规化和科学化的社会管理研究不多。在理念上重视强势群体权利、轻视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社会管理中也就有意无意地把服务和执法的天平倾向了强势群体一边。目前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态度基本上不是主动欢迎,而是被动应对,城市对农民的开放领域和程度都有着明显的应急性特征,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滞后,从本质上仍未摆脱防范为主的管理理念。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但是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滞后,社区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社会管理的具体问题表现为,一是社会组织不发达。现有的大多数社会组织带有较浓的官办色彩,缺乏能够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社会团体,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基本上游离于社会组织之外,成为“漂泊的社会人”。二是社区组织作用有限。社区治理主体单一化、行政化,社区自治功能难以有效发挥。三是城市管理、社会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体制不适应大规模人口流动的需要。四是利益表达和矛盾调处机制有缺陷。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农民工的利益表达渠道阻滞,社会强势群体掌握着较强的话语权,影响政府对农民工的政策走向,政府措施难以反映农民工的意见和呼声。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不断扩大,严重阻滞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进程。

  三、破解农民工“半城市化”的路径选择

  农村人口的逐步城市化是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历程中的社会发展轨迹,也是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的必由之路。伴随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由“半城市化”向“城乡一体化”的演进也是大势所趋。为此,中国农民工“半城市化”现象的解决也需要进行多方位的突破,中国的城市化需要走一条合理、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化”道路。

  1.打破城乡制度藩篱,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城镇化

  改革现行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要立足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未来进一步发展的方向进行,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主的一元户籍制度,赋予全国公民平等择业和生活的权利。对不同类型城市的户籍分类放开,对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实行不同的政策。加快中西部中小城市户籍改革,调节人口流速、流向,引导农民工合理流动。在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问题,培育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就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成本,提高全社会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要加快解决及时兑现进城就业农民工工资、劳动条件差、子女入学等问题,并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拓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探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途径和模式,逐步在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最终实现城乡保障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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