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认定基地。我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监察、农业等部门,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择优认定的原则,在各县(市、区)初审的基础上,对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统一考核,符合条件的认定为“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基地”。经考核验收,全市共有95家培训机构被认定为“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基地”。
促进校企合作。我市积极引导技工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同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师资力量优势和企业生产实践优势,企业将生产车间设在学校,学校把讲堂引到企业,实现培训的最佳效益,企业与学校互惠共赢。目前,全市技工院校已与市内外5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技工学校的毕、结业生深受企业欢迎,供不应求。
加强基础建设。2010年以来,我市各所技工学校多渠道争取各项建设资金1844万元用于学校基础建设,学校的教学设备得到了更新,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其中,许昌高级技工学校获职业教育攻坚项目资金、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资金1644万元,鄢陵县技工学校获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禹州市今年被列为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补助对象,预计补助资金100万元。
完善政策措施
营造良好氛围
只有制定和实施完善的激励政策、奖励政策,才能更好促进全市技能提升工程的开展。我市积极实施了职业技能鉴定、表彰技能人才等措施,促进了技能人才的培养。
引导企业完善技能人才使用政策。我市有关部门发挥职能,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政策。企业招用技术岗位职工,优先从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并根据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和实际技能水平合理确定工资待遇。企业选聘、招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福利待遇。鼓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首席员工”、“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带头人选拔、使用和奖励制度。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鉴别劳动者技能水平的主要手段,我市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质量管理为核心,不断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大力推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规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评员156人。2010年,全市参加鉴定的人数首次突破2万人,我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考核人数连续3年保持全省前三名。
搭建技能人才交流使用平台。我市对经过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技能人才信息库,准确掌握技能人才状况。我市还积极搭建供需平台,定期举办各类招聘会并及时发布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及时向用人单位推荐适用的技能人才。2010年以来,全市举办招聘活动400多次,参与招聘单位150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26万多个。
大力表彰奖励技能人才。我市充分发挥政府表彰奖励的导向作用,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和培养技能人才贡献突出的单位给予大力表彰。我市组织开展了“许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100名技术能手给予表彰奖励,并破格晋升为技师;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对在各类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授予“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和“许昌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并给予2000-10000元的奖金;推荐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4名高技能人才参加了“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3名同志通过评审,获得“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推荐许昌烟机公司2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参加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1名同志通过评审享受到国务院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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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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