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民生 保障民安 维护民权
我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迈上新台阶
本报讯(记者 朱册 通讯员 周家友) “十一五”期间,我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五年来,全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大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当前就业结构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大,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等严峻形势下,我州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总量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州就业局势稳定。五年来,全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9万人,比“十五”末的7.1万人新增 2.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7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27万个,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22.2万人次,比“十五”末的18万人增加了4.2万人。
技工教育快速发展,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进。全州建立了37个职业技能培训站、6个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以开展100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50多个工种等级的鉴定,职业院校“双证制”工作全面开展。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扩大,五年来全州共培养各类技能人才43759人;大理滇西技师学院全面开工建设,技校招生人数逐年增加,到2010年12月,州技工学校在校学生已达到3465人,毕业生全面实现推荐就业,就业率达到98%以上。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加快,体制逐步完善。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不断得到建立和完善。“十一五”期间,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8万人、41.72万人、9.9万人、7.2万人、6.2万人,分别比“十五”末新增1.4万人、21.24万人、0.95万人、2.07万人、1.17万人。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张”医疗保险覆盖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得到落实,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解决,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的医疗待遇得到保障,连续五年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广大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
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十一五”期间,我州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推进了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灵活用工、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率达 95%以上;劳动争议调处和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不断加强,州县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步入法制轨道,执法手段不断强化,通过定期不定期地连续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整顿劳动力市场、劳动用工、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纠正和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五年来,全州共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审2.8万户次,涉及职工7万人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0.3万件,结案率为98.31%,为2.7万人清理拖欠、克扣工资3400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737.44万元,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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