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政府召开第30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随着该《意见》的出台,20万外来务工人员,将逐步实现“有户籍、有收入、有社保、有医疗、有房住、有组织”及其子女“有书读”等10项同城待遇。满两年,可以转市民.
近年来,随着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到我市就业、生活。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部分人始终脱不掉“外来”二字,从而难以融入这座城市,始终缺乏对这座城市的认同感、亲近感和归属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时根说,《意见》明确将加快构建较为完善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让所有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城待遇”“对于在我市连续务工2年以上,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凭用工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暂住证等,即可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户手续。”
刘时根说,放宽条件,目的就是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归属感、荣誉感,提高他们工作、创业的积极性。户口解决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同样被纳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范围,跟本地学生享受一样的优质教育资源。
满三年,可买经适房
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后,住房方面有什么优惠?
刘时根说,落户泰州,安居才能乐业。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和城区,将按规划集中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低价租给他们居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对在本市入籍落户且连续工作满3年的,将可和本地人员一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等。同时,对家庭收入低,并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困难人员,将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与本地人员同等的救助标准。”刘时根说。
刘时根说,《意见》将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亲属社会保险参保纳入全市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享受与本地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此外,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还享受到同等的政治待遇。他们可和原市民一样通过推荐、选举,可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民意代表。也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首席工人的称号等。
为外来务工人员建个“家”
本报讯 (记者祁淑彬)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底,我市每个市(区)都建成1至2个综合性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
据介绍,我市既是农民工输出较多的市,也是农民工就地转移和输入的地区,目前,有81万农村劳动力在外务工,有近20万外市来泰农民工。
为切实服务好外来务工人员,去年底,我市首家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在京泰路街道成立,该中心整合了劳保所、计生科、村建站、民政科、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主要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保经办、政策咨询、计划生育、居住登记、劳动争议调解等多项服务,帮助外来务工人员思想上解惑、能力上解弱、维权上解难、心理上解压。专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管理服务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在建设四市二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的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积极推进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进乡镇街道,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外来务工人员输入较多的乡镇全部建立服务中心。
十项“同城待遇”
一、 凡在我市连续务工2年以上,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凭用工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暂住证可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户手续。
二、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本地学生同等教育条件。
三、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可按规划集中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用于租赁。入籍且连续工作满3年,符合条件的,享受与本地人员同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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