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子地在《集结号》里为47名阵亡战士大呼“我给他们作证,我给他们证明!”被持官僚态度的年轻军官所漠视。当工友们为“阵亡”的深圳尘肺民工高喊“我给他们证明”时,遭遇了同样的剧情。
要不是曾经雇佣部分尘肺民工的一家爆破公司的老板起了恻隐之心,这个涉及100多人的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将永远游离在世人的视线之外。政府的“人道援助”
2009年4月,导子乡风钻工“鼻祖”之一的徐瑞宝在走投无路之下,辗转到深圳找到自己以前曾经跟过的包工头,要求对方出钱给他治病。这个老板最后给了他10万元钱。
5月份,消息传回湖南,徐瑞乃、谷运成、刘洪云等10多名病情比较严重者随即从耒阳赶到深圳,向他们工作过的一家爆破公司要求补偿。公司老板表示同情,同时对工友们说,口说无凭,要求他们去做鉴定,以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
从5月22日到6月3日,大约有190名耒阳农民工在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简称职防院)做了检查。随后,一份《2009年5月22日~6月3日湖南耒阳籍劳务工健康检查资料汇总》传真到耒阳政法委。该资料显示,其中102人有不同程度的尘肺病症状。
7月初,工友代表在耒阳市政府特派工作组的协助下,开始与深圳市方面商讨解决办法。由于对深圳政府提出的方案不满,7月30日,101名尘肺病工友来到深圳市政府办公大楼集体上访,冒雨静坐,事件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2点。
8月4日,10多名工友因淋雨连续5天高烧不退,并有2名病情严重,他们被送到职防院救治时,遭该院一位医生拒绝。随后,其中一名叫徐泽志的工友病危送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8月19日,徐泽志因抢救无效身亡。矛盾由此爆发。
8月20日~21日,在各方的斡旋之下,深圳市政府表示认可全部被检出病情的工友的劳动关系,依病情对全部患者进行7万元、10万元、13万元不等的“人道援助”;对过去死亡的17名患者,给予每人7万元的“人道援助”;对曾买过保险的员工,则包含责成保险公司理赔在内,给予每人30万元的援助(赔偿);徐泽志之死,家属认为有关方面有过失,给予一次性赔偿30万元。民事诉讼遥遥无期
对那些重症患者来说,这点补偿只不过是暂时解了燃眉之急。
在家养病的村民倪桂生说,为了治病,他家里已经前前后后花费了30多万元,除了把以前挣来的血汗钱用光,还欠下了10多万元的外债。
尘肺工人大多属青壮年,过去是家庭的经济支柱,现在大多已经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年平均收入严重低于所属的衡阳市农村居民年平均收入水平。北大、清华“建筑工地农民工劳动权益调查小组”深入他们的家庭调查后不完全统计发现:有32.6%的家庭仅能维持基本生计,个别家庭负债已多达10万元以上。多达74.5%的工人都有家庭养老负担,68%的家庭至少有一个子女上学;在49名已婚工人中,配偶平均年龄为40岁,平均每家有2.1个子女。
事实上,深圳政府方面只是“认可”这些耒阳风钻工的追偿要求而给予其“人道援助”,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确认劳动关系”有根本的区别。当手头持有爆破证、工作卡的曹斌、黄荣等人要求其服务过的爆破公司进行民事赔偿时,这一点显露无疑。
黄荣对原计划9月28日开庭的劳动仲裁突然被延期大为不满。深圳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调解庭庭长李应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这是因被申请人开庭前要求对工伤行政认定书进行行政复议,在此情形下,仲裁程序必须终止。即使进入劳动仲裁,走完全部程序还可能需要经过“一裁两审”,过程非常漫长。
对因病致穷,而又生命随时可能面对危险的患者来说,一场马拉松式的官司打下来,只会加重自己的病情,甚至“壮志未酬身先死”。
在此之前,深圳政府方面在做劳动关系的认定时,表示只对有爆破证的工人予以认可,对持有工作卡的工人不予确认。工人倪桂生持有一张“达濠建筑公司深圳二公司”的工作卡,政府有关方面表示卡上的图章是方的而不是圆形的,不予认可。
此外,谈判之初,政府对其他工友的证词以及一些工人的工作服也不予认可。这让一些工友十分失望。一直关注此事的援助律师认为,按照最新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这些证据都是法定可以采信的证据,政府的暧昧态度,让弱势群体难以建立对社会的信任,亦是对事件责任人的放任与教唆。谁应最终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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