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区域发展重点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的要求,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机械化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一、华北平原地区主要涉及京、津、冀、鲁、豫5省(市)。重点巩固提高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质量效益,全面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扩大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高效植保、中耕施肥、节水灌溉、秸秆还田收贮、粮食烘干等机械化技术应用面积。加大花生、马铃薯种植与收获机械化示范和推广力度。探索棉花机械收获有效途径。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畜牧业机械化,稳步发展农用航空。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二、东北地区主要涉及蒙、辽、吉、黑4省(区)。重点提升水稻、玉米、马铃薯、大豆等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质量效益。加强黑土地保护,大力推进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高效植保、玉米籽粒收获、秸秆还田收贮、粮食烘干等机械化技术应用。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挤奶、牧草生产加工、草原畜牧业机械化,积极发展农用航空。大范围应用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和复式作业机具,提高大型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三、长江中下游地区主要涉及沪、苏、浙、皖、赣、鄂、湘7省(市)。重点推进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普及水稻种植、产后烘干机械化技术,加快油菜种植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推进高效植保、秸秆还田收贮、育苗移栽等机械化技术应用。巩固提升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质量效益。大力发展设施蔬菜、饲草料与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园艺作物育苗、种植、采摘机械,稳步发展农用航空。研发、推广新型植保机械和秸秆收贮加工机械,大力发展高性能联合收获机械,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四、南方低缓丘陵区主要涉及闽、粤、桂、琼4省(区)。重点推进水稻、马铃薯、油菜、花生、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普及水稻种植、产后烘干机械化,推进马铃薯、油菜、花生种植与收获机械化技术,突破甘蔗收获机械化“瓶颈”制约。发展设施蔬菜与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园艺作物育苗、种植、采摘机械,因地制宜发展果茶桑、牧草生产机械化,推广应用小型秸秆收贮加工机械。
五、西南丘陵山区主要涉及渝、川、贵、云、藏5省(区、市)。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加快应用水稻育插秧、油菜播种与收获、产后烘干、秸秆还田收贮机械化技术,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能力。积极推进马铃薯、青稞种植收获与甘蔗收获机械化技术。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果茶桑、草牧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推进种养循环农业机械化发展。积极开展机耕道和机电排灌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农机下田“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机械和植保机械。推进藏区农牧业机械化实现新跨越。
六、黄土高原及西北地区主要涉及晋、陕、甘、青、宁、新6省(区)。重点加快玉米、马铃薯、棉花等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推进苹果、梨、枣等林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苜蓿等草业生产机械化。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生产水平。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加大抗旱节水机械设备推广应用力度,扩大农用航空作业面积。
第五章 重大行动计划
围绕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急需、关键、引领、薄弱环节和区域为重点,中央和地方同向用力,深入实施若干重大计划。
一、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驱动计划创新需求引导方式,通过发布科技规划、制定公布需求目录、提出项目建议等形式,为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提供遵循和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加快高效、节本、绿色、智能农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创制,提升产品的可靠性,完善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全面提高农机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积极争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增加农机功能研究室和岗位科学家数量。贯彻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建设农业机械化重点实验室、科学观测站和科研基地。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加快转化。充分发挥国内农机制造品牌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引领作用,组建一批产学研推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组及专业组的建设。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引导和支持农机企业及产品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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